第141章
会迫不及待地放手,反正,白芊已经怀孕了,以后他会拥有自己所期待的孩子。” “我没你想得那么乐观。”陈颖芝摇摇头,“他也算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,会允许自己的亲生骨血离开?更何况……我就怕他,会反过来拿孩子要挟你。” 这话一出,两人都沉默了。 姜海吟并不否认,这是邹言会干出的事情。 虽然那天他说得信誓旦旦,但男人的保证,向来没什么用。 有新的,可以胁迫的事情,他能不利用起来? 而且他肯定会觉得,有孩子在,自己绝对舍不得再自杀。 “要不,咱们先装作不知道,从长计议?”陈颖芝提议道。 姜海吟沉默片刻,握紧拳头,摇了摇头:“不,这次,我会跟他明着来,我要跟他走法律程序。” 刑事方面,确实不擅长,但打民事官司,她至少有六成的把握。 不用去在乎对方的感受,不用顾及太多,束手束脚。 她姜海吟,也不一定会输给他邹言。 最重要的是,既然儿子选择了她,那便不能输。 “这家伙的电话,怎么又打不通了!” 短短一个多月,苟主任觉得自己老了最起码十岁。 既要在暗地里继续帮老头子监管公司里的后续事宜,还要处理律所的大小事务,自己这边,案子也不少。 真是真正意义上的身兼多职。 唯独把风流大少的本职工作也丢了。 算起来,他已经很久很久,没去酒吧潇洒了。 手机里的小玫瑰小茉莉,也基本上凋零得差不多,毕竟每次都约不出来,人家又不是王宝钏,怎么可能还在原地等候呢。 关键是,前面那一个多月,邹言还能时不时冒出来,做些事情,让自己松松气。 这几天倒好,干脆人不来,电话不接,一整个玩起了失踪! 苟子鑫忿忿地按掉手机,决定亲自去抓人。 明天有场会议,非常重要,他一个人可搞不定。 开着那辆刚赎回来的骚包保时捷,他先去了对方住了很多年的小区。 记得当初房子的首付,还是他陪着一起去交的。 那时候刚闹出来没多久,离开邹家的好友几乎身无分文,本来自己说送套房子,偏偏对方坚持只借首付,并且写下欠条,保证一年内会连本带利的还清。 后来,不到半年,就还清了。 第二年,好像是帮人做投资,从无到有,翻了好几倍,年尾的时候,房子的贷款也提前结清。 其实有时候,他也会妒忌。 老天爷很不公平,大部分人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办到的事情,好友轻轻松松就能完成。 在他这个朋友眼里,邹言是非常强大的,几乎事事擅长,也不会被任何事物影响决策,牵绊脚步。 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,在大染缸里浸淫了多年,居然能做到始终烟酒不沾。 敲了半天门,没人开。 苟子鑫想了想,从楼道口的窗户往下看,没看到眼熟的车。 “奇怪……不在家?那他能去哪儿啊。” 总不至于,一个人跑去夜色了吧? “哈哈。”他看了眼天色,为自己的想象力感到好笑。 坐回车里,正打算去什么法院啊检察院之类的看看,手机响了。 “喂,是经常跟大老板一起过来喝酒的苟先生吗?” “呃,对。” “能不能麻烦您现在过来一趟,我实在不知道该找谁了,有件事,想请您帮忙处理下……” 挂掉电话,苟少再次感慨。 啧,人各有命。 一个从不喝酒的人,开了个全京市数一数二的酒吧。 平时撒手不管,除了偶尔陪自己,一年到头出现不了两次,却还是赚得满盆满钵。 而自己不过是嘴馋了点,一有好酒就过去喝几杯罢了,现在出了事,居然都联系到自己头上了。 算了,人不会跑,但万一酒吧倒闭就完蛋了。 这么想着,他一踩油门,往夜色驶去。 一进门,就被七八个人团团围住了。 其中竟然还有酒吧明面上的老板,一个姓于的三十几岁的男人。 对方一脸为难,不停地说道:“不行不行,我肯定不行……我真不行……” 苟子鑫心一跳,暗道一声不好。 难道,真的要关门歇业了? “苟先生,您总算来了,冒昧的问一句,您和大老板的感情,是不是挺好的?” 他看向问话的服务生,想也没想地一拍胸口:“那必须的,毫不吹嘘地说,我们可是过命的交情!” “太好了!”众人一阵欢呼。 在大家热泪盈眶的期盼中,苟少莫名其妙地一路挤到了三楼某个包厢前。 “大老板在里面,拜托您进去看看吧!” “啥?邹言在这儿?” 话音还没落,人已经被推了进去。 一股浓重地酒味和烟味,当即迎面扑来,即使常年流连风月场所的苟少也忍不住呛咳起来。 咚!厚重的大门,在身后又关上了。 像是在阻止他的临阵脱逃。 饶是苟子鑫,此时此刻,也不免感到有些害怕,他试探着叫了声老邹,无人回应。 这时,手机又响了,是条消息。 “啊?” 激动的情绪顿时冲淡了胆怯,他冲着一片昏暗高喊道:“邹言!你快给我出来!你儿子跑了!你们父子俩怎么回事,一个两个都要让我操心?我上辈子欠你们的啊!” 过了好一会儿,一道低哑地嗓音从角落传来。 “没事,他应该……是去找他妈妈了。” “什么?小臻的妈妈?他知道他亲生母亲是谁?” “嗯,他很小的时候,就知道了。”男人轻笑一声。 第174章 是因为吃醋 “啊?那为什么我不知道!你什么时候查到的,真不够意思,居然不透露给我,怎么,担心我去找对方算账?也是,哪有当妈妈的,把亲生骨肉扔别人家门口的,当然了,那个当爸爸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……” “呵,你是在装傻,还是真傻?” 苟子鑫不乐意了:“喂,你——” 后面的话,消失在了嘴边,因为他终于看清了对方此刻的样子。 无论什么时候都挺括整洁的制服外套,咸菜一样丢在一旁,当然,身上那件衬衫更是惨不忍睹,大概已经被各种酒渍腌得入了味。 下巴全是胡茬,乱糟糟的头发遮住了眉眼。 修长的指尖夹着根燃到一半的烟,另一只手拎着快见底的酒瓶。 而四周,大大小小,各种各样的空酒瓶和烟蒂,散落了一地。 说话间,他机械般地仰起头,把剩下的灌进喉咙里,随手一丢。 空酒瓶骨碌碌地滚远,与其他瓶子撞击出一连串地清脆响声。 最可怕的是,喝成这样,那双狭长的眼眸里,仍一片清明,只不过布满了浓重地猩红而已。 苟子鑫怔在原地,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。 下一秒,另一个重磅消息迎面砸了过来。 “你真的,没有发觉,那孩子跟我长得很像吗?不过那双眼睛,确实不像我……像他妈妈。” “那……你……他妈妈……”信息量太大,苟少结巴起来,“难道是姜……可,你们什么时候……” “六年多前,消失的七天……门口的大箱子。” “卧槽,深藏不露啊,姜小姐也是够勇的!咳,那你这……还恨着她吗?”这么一说,苟子鑫忽然有点能理解对方之前的种种行为了。 这种事,落在任何正常男性身上,都是种耻辱,何况邹言的性格…… 就算有了小孩,恐怕也无法引起他的感情共鸣。 所以,这可真是一件无解地悲剧。 “恨?呵……没有关系了,已经……两清了。” 骨节分明的手伸进旁边的箱子里,重新拿出一瓶酒,看也没看牌子,直接拧开,仰头继续灌下一大口。 苟子鑫探头看了下。 好家伙,怕不是把酒窖的烈酒都搬过来了,难怪外面那群人急成那样。 “行了!别喝了!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会醉,但我知道,你这样喝,肯定能酒精中毒,快,把酒瓶给我,我送你去医院!” 本来以为,对方都这样了,还不是轻松压制。 谁知道被压制的还是自己。 一番争夺后,苟子鑫被甩得撞上了墙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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