霜序小说

霜序小说> 大灰狼霸宠小白兔:丫头,别想逃 > 第30章

第30章

才露出笑脸来,不住地介绍其他粮食品种,例如玉米、苗条、面粉等。 因本地人不太懂做面食,这些粮食暂时没涨太多,李建兰大喜,一下子买了几十包苗条、几十斤面粉,又买了些腊肠、鱼面、咸鱼咸菜之类,吩咐粮食店将十斗米送到那鞋村的娘家,其余全送惠民药局。 粮食店伙计一听,满脸激动,忙追问,“二位是惠民药局的客人么?” 李建兰正浏览着其他东西,便随口回答,“周老板是我师父。” 伙计深深作揖,“啊!不知您是周老先生的家人,方才多有得罪,还请夫人莫怪!” 李建兰有些奇怪他态度的转变,这时又听他说,“夫人,周老先生是我们整个县的大英雄,您是他徒弟,那这些粮食,就按原价给您。” 李建兰连忙摆手,“那不行,该是什么价,就给我什么价。你自动降价,会遭到同行排斥不说,别的客人心里也会不舒服,不帮衬你的。” 伙计有些为难,李建兰连忙掏出银子付钱,“来,伙计,把钱收了,我们夫妻俩还得去买点别的东西。” 伙计很是不好意思,想转身去请示老板,可李建兰不由分说把钱塞他手里就走了。 李建兰一出粮食店,就跟文智轩吐槽,“这店伙计一听惠民药局,怎么就变得这么热情啊!” 文智轩道,“他给你打折,你怎么不接受?” 李建兰撇撇嘴,“俗话说拿人手软吃人嘴短,谁知道他安的什么心,我才不想欠他们人情。” 文智轩便笑道,“傻媳妇,难道你不知,老周与我们一下子成了大英雄吗?” 李建兰嘟囔,“什么大英雄……”倏地瞪大双眼,手捂住了嘴。 是了,自己刚从灾区转了一圈来着。 李建兰马上有种错觉,街上所有人都对他们行注目礼,顿时浑身不自在,搓搓手臂,缩着肩膀道,“相公,咱们赶紧去找了四弟,一起回去吧,这里好危险。” 别人都恨不得成为万众瞩目的那个人,他媳妇倒好,反而害怕别人认出来她是那个做了好事不留名的人。 “好。”文智轩宠溺一笑。 两夫妻手牵着手,逛了一圈,手上便拎着大包小包。 路过一家首饰铺子,文智轩拽着李建兰进去。 李建兰却不愿意,她小声地嘀咕,“干什么,相公!现在咱们剩下的钱不多,没有必要买这些不经用的东西。” 文智轩哄着她,“媳妇,就进去看看而已,不一定要买的。” 好……好吧,就看看——摆在柜子里的各种精美首饰发出夺目的光芒,是个女人都很难抗拒的。 李建兰夫妻正要抬脚进去,身后却传来几声辱骂,“臭要饭的,滚圆一点,要是撞到我们少夫人,剥了你的皮!” 随之,后背猛地被撞了一下,一个小孩跌在李建兰脚边。 第101章 光明正大讹钱 李建兰一怔,把脚边的孩子扶了起来。 他约五六岁的样子,极轻,瘦得皮包骨,一阵风就能刮走的那种。 可即便他衣衫褴褛、瘦弱不堪,可那双眼睛却是极亮,像珍珠一样。即便此时注视着李建兰,里面盛满了倔强的泪,也是无暇的,动人心魄的。 他脸上全是沙子,嘴唇、额头、鼻子全磕破了直流血,手上也有擦伤。 不过一个小孩,何至于如此! 李建兰心里愤怒,面上却十分平静,问小乞丐,“你有没有事?” 小乞缓缓摇摇头。 既不乞怜,又不消极,懂事得让人心疼。 而身后,一道袅袅娉婷的身影便一群丫鬟仆妇簇拥着走了进来。一连串环佩叮当作响,十分的富贵。 她身边的两个粗壮仆妇瞟了一眼身上散发出臭味的小乞丐,便也将李建兰夫妻归为乞丐一类,肥壮的身躯一挤一撞,“好狗不挡道!” 李建兰三人硬是被挤到了一旁去,一瞧,那穿红戴绿的女子竟是李金凤。 真是冤家路窄。 她身边粗壮老妇见李建兰目光不善,便双手叉腰,恶声道,“看什么看,要饭也不看看地方,给老娘滚开!” 李建兰指着小乞丐,冷冷的道,“是你踢的他?” “是又如……”许是李建兰的气势不弱,她生生打住,肥大的双唇往两边一撇,讥讽道,“是他自己走路不长眼睛,怪得了谁?” “李妈,”缓缓走近的李金凤也早就看见了李建兰,只是,她目不斜视,身形端庄,连正眼都没瞧她一下,娇声道,“在外对人客气些,别学那些乡野粗妇似的大吼大叫,特别没教养,明白吗?” 老妇立刻换了一副媚颜奴骨,“少夫人教训得是,老奴下次一定注意。只是几只狗挡着您的道,老奴即可清理好。” 文智轩恼怒要上前,李建兰拽住他的手不让,只是冷冷地盯得李金凤。 “看来李妈招惹的是条疯狗。”另一矮胖的丫鬟挤上来,火上浇油地说了句,眼睛里满是鄙夷。 李建兰气得要发疯,紧攥双拳,冷声道,“李金凤,你养的疯狗胡乱咬人,还打伤了我的弟弟,赶紧赔钱,要不然,我打得你娘都不认得!” 李金凤下意识地道,“你家只生你一个,哪儿的弟弟?” 李建兰轮圆了胳膊,“啪”给了就近的胖丫鬟一巴掌,说,“我娘才生了一对双胞胎,你还不知道吧?羡慕妒忌恨都没用!哦,对了,方才你养的疯狗伤了的是我的干弟弟!你赔不赔钱,说!” 那胖丫鬟的脸被打肿了,可眼下知道这女人与自家少夫人相识,却又不敢得罪,只好含恨地瞪着李建兰。 李金凤就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,也气得不轻,“你随便拉一个小乞丐来讹我钱,你是不是欺负我夫家没人了?” 李建兰手指着街上围过来的百姓说,“你夫家没人,可是你自己说的,在场的人都作个见证啊!”转身用力地甩了那仆妇一巴掌,“这妇人嘴太臭,定是常年不漱口,我替你教训教训她。” “你!”李金凤遇到不按常理出牌的李建兰,也彻底没辙。偏偏她还得装模作样维持优雅淑女的形象,所以不能出言辱骂李建兰,真是气得心肝胆都疼! 李建兰又往那仆妇的另一边脸扇去,“既然你家主子不把你当人看,那我只好多打几下,当替我弟弟报仇了。” 那小乞丐一下子忘了疼,乐得直拍手掌,“姐姐好棒,姐姐好棒!” 那张脏兮兮的小脸上,还沾了沙子,笑容却这么干净明亮。 李建兰不自觉地也跟着笑了笑,而后眼眸又倏然变冷,转了脸瞧李金凤,“方才是谁推倒我干弟弟的,站出来!” 李金凤气白了脸,咬牙低声道,“李建兰,你不要太过嚣张狂妄了!你刚不说了吗?你还有两个未满月的弟弟,这么小的孩子,谁也保证不了会磕着碰着或者生一场大病什么的吧?要是有个三长两短,可别怪我不提醒你哦!” 语气充满了浓浓的威胁!特别是话尾处,那弦外之音更是说不出的恶毒! 李建兰怒极反笑,也逼近她的脸,用两人才听得见的声音说,“李金凤,我有年幼的弟弟,可你儿子好像也没大多少吧?如果我没记错,你肚子里还有一个呢!你要是不怕全家跟着你陪葬,你就动他俩一根手指头试试!我会让你后悔生而为人!” 她的双眼里满是狠辣与嗜血,还有那不顾一切的疯狂。李金凤被她吓住,不由自主地后退,直到身子抵在首饰店的柜台边上。 这样的李建兰是她所陌生的,所恐惧的,她硬生生打了个寒颤,双手撑着柜台边沿,厉声大喊,“来人,来人!你们都死光了吗?没看到她在逼迫我吗?我肚子已经开始不舒服了!还愣着干嘛,赶紧把她抓去见官啊!如若我孩儿有什么不适,我要你们的命!” 话说她出行的队伍超长,除了仆妇丫鬟,还有好几个家丁坠在后面。一听见她喊,那些家丁忙挤进来。 文智轩高大的身影往前一站,门神似的,令人望而生畏。可是,下一刻,大家都惊呆了!他一直戴着斗笠,所以方才大家都忽略了他。此时他一动,斗笠微微后仰,露出他那张俊朗帅气的脸。阳光下,他的脸上泛着淡淡的一层光晕,愈发的眉目如画,英气逼人。 “哇,这谁啊,好威风啊!好帅气啊!” “他从哪儿来的啊,以前怎么没见过?” “不知道,他笑的时候是什么样子……长这么好看,配我们家小姐足够了!” “唉,你没看见吗?他是和这女子一起的,啧啧,可惜了!” “……” 李建兰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,心里很是得意,却对眼前面容扭曲的李金凤更看不顺眼,凉凉地道,“你养的人伤我干弟弟大家有目共睹,你要是不赔他汤药费,今日就别想出这儿的门。” 她不想闹大,可就是咽不下那口气。 一旁忽然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,“这位小娘子,这店好似是在、在下的。” 李建兰瞟了那个缩在角落里、文文弱弱的男子一眼,不甚在意地道,“所以呢?” 所以,你不能在这儿打架,阻挠我做生意啊! 文弱男子终归不敢把内心真实想法说出口,困难地吞了口口水,期期艾艾地道,“在、在下,想请、请二位……” 余下的话再接触到文智轩的眼神后,再也不敢说出来,整个人鸵鸟一般缩到柜台下装死了。 李建兰腹诽:胆子这么小,真不知他怎么敢开首饰店的!要是有贼人来打劫,他是不是吓得双手把钱奉上,还帮别人数钱啊! 不想妨碍他,便想速战速决,擒住李金凤尖细的小下巴,一脸凶悍地道,“赔二十两来,不然我直接上司马家取。” 李金凤一听,顿时焉了。 第102章 逛首饰店(今日只有两更) 她本是高嫁,又是未婚先孕,夫家人谁都瞧她不起,如若再被李建兰闹上门去,估计她直接收包袱回家得了! 思前想后,便从牙缝里挤出两字,“给她!” 可贴身丫鬟神色尴尬,站着没动,她再也无法维持冷静,低吼,“没听见我说话吗,给她!聋了是不是!” 丫鬟的脸涨成了猪肝色,吞吞吐吐地道,“少夫人,少爷还为上次的事生气,所以,已交代下来,您的月钱只、只给,二两!” 上次的事? 是了,被李建兰设套,逼得司马家捐了上千两的银子赈灾,为此,司马家上下,全都不待见她! 李金凤又羞又怒,恶狠狠地一巴掌扇在贴身丫鬟的脸上,怒不可恕,“你这蠢货!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!” 围观的人群里,是一片嘲笑声。 “噗……司马家富甲一方,听说给一些小管事的月钱都有五两,那些大管事则几十两,可给一个少奶奶的月钱才二两,这也太吝啬了吧?” “你不知道,我听在里面当差的说,别看这个少夫人表面光鲜,实际上,就跟通房的待遇差不多的!” “不会吧,她好歹给司马家生了嫡孙啊!” “可她未婚先孕啊,这孩子要戴着‘私生子’过一辈子,想想都可怜!” “身上只有二两,还敢来逛首饰店,也不嫌丢人!” “……” 丫鬟捂着肿得老高的半边脸,心里万分委屈。她其实早就告知过少夫人了,可少夫人自认为凭本事哄好少爷就行,因此压根儿就没将此事放在心上。 李金凤气得恨不得撕了丫鬟,可眼下,当着众人的面,她不好发作,只好硬生生咽下这口气,猛地拽走她怀里的荷包扔给李建兰,一言不发地往外走。 一群人簇拥着离去,李建兰还不嫌解气,跳着脚在后面喊,“司马夫人,我要二十两,可你这荷包里连二两都不够呀!不过,看在同村的份上,算了,就勉强当二两吧。记住,你还欠我十八两啊!” 李金凤脚下一个踉跄,差点栽倒。心里暗恨,这贱人……走着瞧,今日受辱之仇,他日定当百倍奉还! 热闹看完,人群也逐渐散去。不过,仍有群众认出李建兰夫妻便是那日惩治了凌泽天之人,上前说了许多恭维的话,李建兰温和地笑着客套一番,便往首饰店的深处走。待人彻底散尽,才便得意洋洋的拍拍手,“总算出了一口窝囊气了。” 小乞丐拍着小手嚷,“姐姐,你好棒!”仰起小脸,满脸的崇拜。 “小傻瓜。”李建兰蹲下,用手帕帮他擦脸上的沙子。至于那些常年累积下来的污垢,却很难擦干净,也只好作罢。 “给。”一直缩在柜台后的店老板,抖着手递出一方帕子。湛蓝色,很干净,没有花纹,关键是湿的。 李建兰愣了愣,伸手接过,“谢了。”仔仔细细地帮小乞丐擦脸。逐渐的,小乞丐的肌肤,五官,便清晰起来。 众人一看,愣住了,心里都掠过一个词儿,玉人。 虽雌雄莫辨,可五官精致,如玉琢成。 不过才是个孩子,就已这般好看,待成长起来,还不知如何的倾国倾城。 李建兰如受蛊惑般,愣愣地伸出手去,掐一把那光滑无比的肌肤,“乖乖,小家伙,你可真好看。” 小乞丐甜甜一笑,露出两个小酒窝。也不羞涩,不胆怯,很是大方。 李建兰觉得整颗心都酥掉了,叹息道,“天哪,好美好可爱,我的小心脏受不了了。” 那店老板又端来一小碗饭,上面铺着一层绿油油的青菜,青菜上卧着一个荷包蛋。“正好是饭点,在、在下家中,煮多了一些吃食、给、给他吃。”脸红耳赤,羞得跟个大姑娘似的。 李建兰暗想,这人虽然孬,可心地还挺好。 便也不客气,接过碗递给小乞丐,“饿坏了吧?来,先吃饭。” 小乞丐“刷”得眼泪就下来了,也不知是感动还是想起曾经饿肚子的痛苦。接过碗,很是有礼地鞠躬,“谢谢叔叔和姐姐。”下一刻却转身往外跑,“我待会儿会把碗还回来的!” 李建兰手中捏着李金凤的荷包追在后面喊,“哎,你等等!” 只是才追出门口,那瘦弱的小身子左窜右钻的,跑得飞快,转眼就不见了。 李建兰有些泄气地转回来,听见那怯弱的店老板在嘀咕,“喊我叔叔,喊她姐姐?我有那么老吗?”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,转身进了内堂。 李建兰暗暗好笑,转身跟文智轩说,“相公,那小家伙定是把饭端给他亲人吃了,我们去找他吧,给他点钱,不然他活不下去的。” 文智轩说,“傻媳妇,咱们这么大张旗鼓的寻找他,接济他,一定会引起有心人注意的。” 对了,怀璧其罪,一旦给了他钱,一些歹人定会欺负他年幼,进行抢夺。 李建兰有些沮丧,“那怎么办啊?” 文智轩接过她手上的荷包,交给一旁一直装死的伙计,“小兄弟,待会儿那小乞丐再来的话,麻烦你把这二两银子交给他。” 李建兰与李金凤等人在店里发生争吵,把原本店里的两个客人吓走了,因此店伙计很是不待见她的。可自家老板却主动跟她搭讪了,他也不好直接赶人。可此时一听,还要他帮忙,脸顿时拉得老长,一把拽过荷包,看也不看就揣怀里。 文智轩也不在意,指着一支金簪子问,“这个怎么卖?” 伙计瞟了一眼,随口说,“二十两。” 李建兰一听,吓坏了,忙拽文智轩的胳膊,“相公,咱们出来许久,师父都等急了,咱快走吧。” 文智轩不动声色,又指了另外一支,“这个呢?” 这个簪子是银质,镂空雕刻,上面镶嵌着一只栩栩如生的小蝴蝶,似振翅欲飞,比那些金簪子都好看。 伙计又说,“十五两。” 文智轩沉吟了下,便要掏钱。李建兰知今日他铁了心要给自己买东西了,便叹息一声,拉着他往柜台的角落里走,指着一个古朴的、不起眼的簪子道,“伙计,这簪子怎么卖?” 这是一个木簪子,打磨得光滑精致,簪头是两朵小巧的木兰花,花瓣层层叠放,仿若真正的花一般,却用了圆润通透的相思豆作为花蕊,简直是神来之笔。 李建兰是不经意地随意乱指的,此时认真一瞧,顿时就喜欢上了。 可伙计却说,“那个是非卖品。” 第103章 千金难买知心人 文智轩不悦地道,“非卖品?那你摆出来作甚?” 伙计没好气地道,“那是我们老板亲……” “小伍。”那店老板又走了出来,抬头看了李建兰一眼,忽然脸又红了。结结巴巴地道,“既然客人喜欢,就卖了吧。” 李建兰听出了话音,便问,“老板,这发簪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意义的?” 伙计正要插嘴,店老板却忙摇手,“没有,没有。只是以前想着太过普通,就放在了角落里,小伍便以为是非卖品而已。” 好吧。 李建兰的目光痴缠在发簪上面,“老板,那这发簪多少钱?” 小伍抢先回答,“老板曾说过,这发簪是静等有缘人的,因此任由客人随意出价。” “我自己出价?”李建兰觉得新鲜,可也摸不准到底给什么价好,有些踌躇地望着自家相公。 文智轩看了店老板一眼,便劝李建兰,“媳妇儿,这发簪可能对老板来说,意义非凡,我看咱们还是别夺人所爱了,给你挑一支别的,好么?” “哦。”李建兰乖巧应声,却满脸的遗憾与不舍。 店老板却有些急了,忙说,“别,两位。俗话说,千金难买知心人,这发簪本闲置已久,难得夫人青睐,因此只需给十文钱,便可带走了。” 李建兰喜得眉开眼笑,“真的只要十文钱吗?” 老板忙不迭地点头,深怕李建兰不要似的。 文智轩微眯了眸光,深深地注视着店老板。 前面才说非卖品,接着又说卖了,还可以自己出价;一拒绝,又忙说十文钱就能买走……这反复的、前后矛盾的说辞,都在传达一个信息,店老板很希望李建兰能买下这簪子。为什么?难道他看上自家媳妇了? 文智轩心中警铃大作,可见李建兰实在喜欢,只好不动神色地付了钱,然后帮她戴上。 “相公,好不好看?”李建兰一脸期待,店老板便递过来一枚铜镜,“很衬夫人的气质。” “是吗?”李建兰接过镜子,左看右看。这是她重生以来,第一次照镜子呢!虽说有些模糊,可也比那河水倒影出来的强多了。 只见镜子的女子眉毛修长清丽,双眸顾盼生波,眼角微微上挑,又添几分妩媚之感;双唇红艳瑰丽,微笑时两颊隐现两个小酒窝……也算是小美人儿一个了。她是属于那种明媚中带有英气的类型,通身上下都无半丝柔弱气息,却别有一番韵味。 而头上的发簪甚是精巧,像是为她量身打造,衬得她多了几分典雅的气质,脸色也分外红润。唯一不足的是,她还有个小小的双下巴,脸上也挺有肉的。 李建兰时而挤眉弄眼,时而眉开眼笑,时而皱眉嘟嘴,把一干人等都看呆了眼。 这女子……好不矜持啊! 文智轩更是嘴角直抽,没想到,一直不注重打扮的媳妇儿,还挺臭美的。心里又有些发痒了,平时总觉得她过于冷静老道,眼下这样率真的她好可爱,好想亲亲她肉嘟嘟的小脸和红润的双唇…… 李建兰忽然有些沮丧地放下镜子,“相公,你说我是不是还很胖……”可一瞧,大家都目瞪口呆地看着她,她怔了怔,这才想起眼下身在古代,女子都是躲在闺房里照镜子的……不由得脸一红,余下的话也说不出口了。 文智轩也收起了那点旖旎心思,伸手把镜子拿走交还给伙计,牵起李建兰的手,冲店老板点点头,“多谢割爱!后会有期。” 那店老板欲言又止,最终也只是默默点点头,“再会。” 两夫妻走出首饰店,李建兰便说,“相公,你觉不觉得那店老板有些古怪?” 岂止是古怪,简直是不正常!那人明明是个会家子,却故意装出一副怯懦的样子,应该是为了遮人眼目吧。 可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,他是没有兴趣去考究的。他眼下,最想的是,把丰满诱人的媳妇按倒床上,大战她三百个回合。 李建兰瞧自家相公的眸光越来越深谙,便推了推他,“相公,你怎么了?” 文智轩回神,“媳妇儿,咱们去床上,不,咱们去找四弟吧,顺便看看那些工具打磨得怎么样了。” 李建兰上次将一批暗器的图纸交给了文智山,眼下一听文智轩提起,她也迫切地想知道,那些东西究竟做得如何,便点头同意了。 夫妻俩一路问路步行前往,可找到打铁铺时,那店里的一名伙计翻着白眼回答,“文智山那个泥腿子吗?被掌柜的辞退了。” 两人面面相觑,正想问清楚一点,那伙计从里边端出一盆水,“刷”地冲两夫妻泼去。好在文智轩手疾眼快,拽着李建兰避得快,不然准被泼个透心凉。 伙计斜斜地睨了两人一眼,指桑骂槐,“这鬼天气,这么热,路面都快要烧起来了,居然也还有那些蝼蚁出来蹦跶,真是怪事!”说着,拿出一把扫帚在门口“刷刷”地扫了起来。 李建兰吸进满口浓浓的尘烟,呛得直咳嗽。 文智轩从地上捡起几颗石头,“嗖、嗖”地射向伙计,而后把李建兰拽走。 伙计在身后“哎哟,哎哟”地惨叫,李建兰是解了气,嘴上仍愤愤不平,“哼,狗眼看人低!伙计这般势利,想必店老板也好不到哪里去。我看呀,四弟平日里在这儿肯定也少了不少窝囊气,早被辞退也好,回家还可以帮帮咱爹娘。” 文智轩静静地听她絮叨,眼里满是宠溺。他就喜欢看她替自己家人着想、打抱不平的样子,那说明,在她心里,有他,有整个家。 李建兰得不到回应,便摇了摇他的手臂,“相公,你咋不说话?你是不是嫌我话多了?” 她在上一世,就是卑微的暗恋着上司,因而骨子里是有些自卑的,穿越后又加上体型过于肥胖,令她超级不自信,因

相关推荐: 综漫:开局就打宿傩?   媚姑   她戒之下 under her ring   军师威武   寡妇门前桃花多   赘婿   一幡在手天下我有   我的师兄怎么可能是反派   角色扮演家(高H)   狂野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