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
多吃点。” 回答的却是细声细气的清荷,“三婶儿,我是清荷呀,你的菜放错位置了。” 李建兰一看,得了,自己夹菜给子辰,却放在清荷碗里。尴尬地干笑两声,“呵呵,我就是夹给你的呀,不过喊错名字了而已。”忙又夹起一半块蛋,放子辰的空碗里,“子辰,你也吃啊!这个咸鸭蛋也挺好吃的。” “噗……”所有人都笑了,其中以文智轩笑得最大声。 李建兰摸不着头脑,傻愣着看着大家笑。 文智轩只觉得媳妇傻乎乎的样子超级可爱,又怕她回过神来恼羞成怒,便忍住笑,忙给她夹菜,“媳妇,来,你试试这红烧肉,味道不错。” “谢谢相公。”李建兰甜甜一笑,吃得很开心。 子辰看了自己的空碗一眼,十分的郁卒。他娘亲饭都不吃就走了,他好难过,菜都不夹,就囫囵地把一碗干饭扒完了,正要走人,三婶却说给他夹了菜,心说总算有人注意到他了,关心他了,可一看,菜放在了清荷碗里,顿时让他欲哭无泪;接着三婶又说给他夹了菜,可再一看,娘呀,是咸鸭蛋!他已经吃完了饭,再吃咸鸭蛋,岂不被咸死? 果然,三婶不是什么好人! 李建兰哪儿知道这些,见小家伙绷着脸不动筷子,还以为他对她还有意见呢!想着小家伙闹情绪也很正常,便没在理他。 子辰心里拔凉拔凉的,娘亲不爱,亲爹不疼,三婶他们对自己也假装好心……他真怀疑自己是多余的了! 这一顿饭还没吃完,忽然便又听见有人在喊,“文家有人在吗?那冯氏抱着孩子下山去了!赶紧去看看怎么回事吧。” “哎呀,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呢,这大晚上又黑灯瞎火的……”文母心焦如焚,冲文智欢的头拍了一掌,“就会惦记着吃,媳妇都跑路了,还不快去追!” 文智欢拍得放下筷子,一言不发地往外走。 文母不放心,又喊文智山跟着去,“你大哥是个拎不清的,未必能把你嫂子劝回,你跟去看看。” 文智山应了声,便尾随文智欢身后。可不一会儿,外面便传来他的喊声,“大哥,你去哪儿?从这儿走才是下山的方向啊。” 文智欢只抛下一句,“她又不是第一次回娘家,管她作甚?”便大步流星往自己住的草棚走去。 文智山急得直跳脚,冲他的背影喊,“大哥,这次不同,大晚上的,又是走的山路,什么蛇虫鼠蚁都有,你怎么就这么放心啊!” “怎么不放心?蛇虫鼠蚁她不害怕,看不清路也顶多摔一跤,路两旁是草丛,摔不死她的!” 文智欢闲闲的声音,满不在乎的语气,在夜风中传来,显得格外的无情。 李建兰很是无语,妻子大半夜的离家出走,他都这么的无所谓,换她是冯氏都受不了。当下也对文智轩说,“你陪四弟去看看吧,多劝劝大嫂,说不定她会听。” 文智轩也不喜冯氏,可总归是自己大嫂;而李建兰显然也是跟自己同样的想法,所以选择了包容。 他的媳妇儿,真的挺大方的! 文智轩定定的望着李建兰好一阵,那眼眸极亮,似黑夜里无边的星光。李建兰羞涩地推了推他,他才动身往外走。 而大家都没有心情再吃了,便都停了碗筷。 李建兰与莫氏收拾好桌子,洗好锅碗瓢盆,还未见那两兄弟归来。李建兰有些担心,正要去看看,却突然听见旺财“汪汪汪……”地叫了起来!叫声十分愤怒,又带着焦虑!李建兰心一突,撒开腿就往外跑。 第118章 旺财暴露了 一面跑,一面暗揣:文智轩一直让旺财守在公婆住的草棚那儿,防止粮食被偷。昨晚还风平浪静,公公婆婆这会儿也还在伙房里忙着码柴,独自呆在草棚里的旺财却在狂吼个不停,是不是出什么大事儿了! 而旺财的叫声,也引发了全村几条土狗的嚎叫,还有山里不知名的野兽也在吼,一时叫声彼起此伏,整座山头都沸腾起来了! 李建兰顿时慌乱无章,一不留神,便左脚绊右脚摔倒在地,疼得她龇牙咧嘴,好半天都站不起来。 等她赶到,草棚四周已聚集了不少人,也点燃了火把。 她远远便看见,旺财双脚前倾死死地咬着一个人的脚,不管周围的人如何打它、踹它,都死不松口。 李建兰心疼得要死,大吼,“住手!” 那些人一见她来了,便纷纷让开,可打旺财的那两个人却恍若未闻,继续下重手。 李建兰怒发冲冠,上前将那两人一推一撞,那两人被她撞中穴位,疼得弯下腰,“哎哟、哎哟”地直叫唤。 旺财头部被打出了血,全身雪白的毛发也被染了血,乌糟糟的,失去了往日的光泽。 “旺财!”李建兰冲上前把它抱在了怀里,旺财便松了口,一直被他咬着拽倒在地的那人,疼得大声嚎叫,拖着被咬伤的腿往外爬。 李建兰一看,这不是文智轩的三叔文惜强是谁? 文惜强是个懦弱之人,平日里除了干活,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也不跟人聊天,因此在村里存在感特别的低。 可他此时却出现在这里,还被守粮食的旺财咬了,那么只能说明一个问题,他鬼鬼祟祟来这里,一定是心怀不轨! 而打旺财的那两人,则是黄三娘以及文智轩的二叔文惜寿! 好家伙,一家人全出动了是吧? 李建兰恨得咬紧了牙关,待看到文惜福夫妻和文智轩两兄弟赶到时,她心里有气,什么也不说,带着旺财转身要走。 接一个威严的声音却喝住了她,“把那狼留下!” 狼? 天哪! 居然有狼! 众人顿时吓得四下奔逃,“有狼啊,救命啊!” 李建兰转身,便看到满脸怒容的里长拄着手杖,大步走来。 文智轩独自捕捉到雪狼,对外只说是自己以往的战友养的藏獒,也是犬类的一种,战友有事去了京城,托自己照顾的。 村里人不知道藏獒,也没有见过如此毛色纯白的狼,可都明白文智轩在外闯荡,定是有过不凡的经历,因此没人怀疑他的话。 可眼下,旺财终归还是把自己暴露了! …… 李建兰一家人带着旺财被村民簇拥着到了里长家。 里长直接严肃地道,“什么也不说了,先把这只咬人的畜生打死了再说!” “凭什么!”李建兰立刻炸毛了,“它这是正当防卫!” “媳妇!”文智轩警告性地喊了一声。 难道他也赞同里长的作法?可旺财是他带回来的,难道对它没有感情了吗?李建兰心里似有只手在揪着,生疼生疼,蹲下去紧紧搂着旺财,抚摸它雪白的毛发上的血迹,倏地抬起双眸,紧盯着里长,“旺财帮我们家守粮食,那两人要是不起歪心思,它会咬人吗?况且,您看看这些伤口,这些人明显是将它往死里整,难道它自保也有错?” 不等里长回答,人群里便有人插嘴道,“畜生怎么能跟人比?敢咬人,打死它都是应该的!” 李建兰猛地站起,双眸炯炯逼视那人,“这位大叔,如果你家进了贼,你家的狗把那贼咬伤了,你还觉得,你的狗该死吗?” “这……” 一把破锣般的声音讥讽道,“李氏,你别在这儿强词夺理,狗只是狗,即便咬人,人也不会死;可你家养的可是一头狼,这回咬人,下回就直接吃人了!” 原来是李香妹这货!里长之知道旺财是狼,不用说,一定是她告的密了! 上次她被李建兰整治了一顿之后,在家足足养了半个月,又因家里没吃的,整张脸都变得蜡黄、尖瘦,看起来分外刻薄。可即便如此,她还是没学乖! 李建兰双目变得通红,犹如凶狠的猛兽,直直逼视着她。 李香妹被吓得倒退了两三步,想起上次的事情还心有余悸,当下便缩在人群中,不敢动弹了。 里长说,“李氏,这张老三家的说得对,你眼下有两个选择,要么就杀了它,要么就放它回归山林。” 李建兰据理力争,“里长,旺财它跟别的狼不一样,它不咬人,不吃家禽家畜,平时跟我们家相处得也很融洽,您……” 里长大手一挥,“别说了,狼最是凶狠狡诈,与一般的畜生不能比,我不可能让村人陪着你冒险!限你半刻钟内解决此事,不然,就麻烦你离开我们村吧!” 真是不通人情! 李建兰怒气腾腾要反驳,文智轩搂住她,捂住了她的嘴,冷漠地扫视了众人一眼,道,“我们自会处置妥当。” 里长挥挥手,文智轩便连哄带诱地把李建兰与雪狼带走了。 走到外头,四下无人,李建兰心里难过,又被他的大手捂得透不过气来,气得狠狠地在他虎口上咬了一口。 他只是闷哼一声,松了手,却仍轻柔地把她搂在怀里。 李建兰很没出息地心疼了,抓过他的手一看,都出血了! “你傻的吗?不会躲啊!”气得眼泪都落了下来,拽着他的手往帐篷而去——必须尽快上药才行,不然发炎就麻烦了。 被冷落在后头的旺财,内心再一次流泪。 明明受伤的是它,为毛要给男主人上药啊!对男主人紧张地要死,对它却不闻不问的,女人,你对我的爱是假的,骗纸! 旺财一步一步慢慢地跟在男女主人的身后,悲伤孤独的身影,一如天上那枚冷月。 帐篷内,李建兰蹲在文智轩面前,小心翼翼地往他手上撒药粉。 她的脸被灯光打上了一层光晕,长而卷的睫毛如小蝴蝶一般,眨一下,文智轩的心便痒上一分,好想不管不顾,把她搂进怀里亲个够。 不过,此时的气氛不允许他这么做。 文智轩默默地注视着她,一面任由她将他的手裹成粽子,一面温言软语地劝说,“媳妇,旺财它是天生的森林之王,咱们把它困在这儿,确实束缚了它,让它回归山林才是最好的选择。” “放它回去?你当初捉到它时怎么不这么想?眼下都处出感情来了,你却要撵它走,什么森林之王,都是借口,你不过是逼于里长的压迫才妥协罢了!说得比唱的好听,文智轩,我讨厌你这种虚伪的嘴脸!”李建兰重重地摁了一下他的伤口,而后站起身就走。 第119章 将旺财送走 文智轩疼得倒抽一口冷气,这下总算明白“女人心黄蜂尾后针”这句话了。她要是没给他包扎还好,眼下包扎了却又摁出血来,这是有多狠哪! 文智轩却自知没有资格生气,“媳妇!”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身,“是我考虑不当,我向你请罪!可错已铸成,我们得想办法将此事圆满解决,不是吗?” “那是你的事!旺财是我的,谁也别想带走!”李建兰死命地挣扎、掰文智轩的手,可文智轩一身的力气,她根本就撼动不了半分。方才她摔了一跤,当时不觉得有什么,此时竟感到全身上下无处不疼,心里更是酸涩难受,鼻子一酸,眼泪便大颗大颗往地上坠去。 文智轩手上被溅了几滴眼泪,顿时如被烫着了一般,猛地松了手。心里也似被这灼热的泪水给烫了个洞,火辣辣地疼。 他不知所措,团团转了一圈,又走回来,轻柔地圈着她的胳膊,粗糙的大手慌乱地擦拭着她脸上的泪,“媳妇儿,你听我说,旺财真不适合我们这儿。你看,他的皮毛这段时间是不是失去了光泽,还有脱毛的现象?” 李建兰停下了挣扎的动作。其实她也早就留意到了,只不过是以为饮食不当,所以仅仅是给它调整了饮食而已。 文智轩见安抚有效,暗自擦了把虚汗,又继续道,“旺财它很努力地在适应,可森林的生存环境跟我们的到底不同,它继续被我们豢养下去,只有两个结果,一是身体无法适应,逐渐死亡;二是完全融入了我们的生活,完全失去了他的兽性,变得跟宠物狗一样温顺,非常的依赖我们。可无论是哪个结果,你都不想看到的,对吗?” 李建兰沉默不语。 这道理她懂。 人尚且懂得追求自身价值,何况是一兽之王?她自然也希望旺财能重回它的地盘,当它高贵的王,而不是跟在她身边,当那摇尾乞怜的狗。 可是……有些事情你即便明白,也不一定能做得到! 李建兰吸吸鼻子,略一抬头,便看到旺财就站在门口。 它似明白这一切,碧绿的眸充满了不舍与忧伤。李建兰冲它招手,它便缓缓地踱至跟前,亲昵地蹭着她的腿。 李建兰很平静地打来水帮它擦干净身上的污迹,然后仔细地帮它上药,动作轻柔,仿佛呵护着自己的孩子。 文智轩知道此刻自己不合适呆在里边,便走了出去。 夏风习习,虫声唧唧,好个静谧的夜。然而,别离却再次上演,一如多年前那个夏夜。他仰望着黑漆漆的天空,心里也是十分的怅然。 没过多久,李建兰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,“我准备好了。” 文智轩转过身来,她面色平静,浑身却散发出淡漠与疏离。 他的媳妇儿,终归还是对自己失望了! 而雪狼保护神一般站在她脚边,望着他的眼里也写满了哀怨。早知道今日会得罪一人一兽,他就不该带雪狼回来。 文智轩暗自叹息一声,便说,“走吧。” 李建兰转身默默走在前头。 文智轩想接过她手中的火把,却被她避过了。 走至进大山的路口,两夫妻停下,望着雪狼,陷入了良久的沉默。 终归是雪狼打破了宁静,它悲呜一声,“嗷呜……”声音响彻云霄,顿时引发了山里所有野兽的回应! 文智轩心中不忍,便说,“走吧,去寻找你的同伴,建立属于你自己的王国。” 雪狼朝前迈出几步,又回过头来。 李建兰一辈子都忘不了这双写满不舍与悲伤的眼眸。她顿时受不住,痛哭出声。 文智轩抱住她,冲雪狼吼一声,“快走啊!” 雪狼深深地看了两夫妻一眼,这才钻入了山林里,几个跳跃,便不见了踪影。 “不要……旺财,回来啊!”李建兰哭倒在文智轩怀里。 …… 自旺财离开后,李建兰连着好几天都心情低落,打不起精神来。文家人也不去烦她,让她冷静冷静。 其实这两日也发生了好些事情。 首先是那天晚上,冯氏执意要连夜回娘家,在山脚下却摔了一跤。尾椎骨伤着了,当时路都走不了,文智轩两兄弟之所以出去那么长时间,就是为了抬她回家; 而文惜寿被旺财咬伤,要求文惜福赔汤药费;可里长却从当晚的蛛丝马迹判断出,他与文惜强当晚是要偷粮食,才被咬的,故而拒绝两人的请求,怒斥一番,还大警告每人一次。 石窝村的规矩是,要是谁犯了大错,会有三次警告的机会,超过三次便被逐出村子,田地充公。 文惜强两兄弟偷鸡不成蚀把米,更加躲在屋里不敢出门了。而两个儿子被被处罚,文老太太受不了了,又在黄三娘的陪同下过来哭闹不休。文惜福彻底心寒,分给她两百斤的大米,并且在里长和众村民的见证下,重新立下文书,双方从此断绝关系,从此不相往来。 这些都是二嫂莫氏趁着做饭的空隙告诉李建兰的。家里现在建房子,经常需要跑腿,莫氏就没在上山采药。不过,许是接触的人多了,她的性格开朗大胆了许多。而李建兰平时除了帮忙做饭,剩下的时间,就在捣鼓一些东西。例如,制造美容美白的妙方。 她其实有很多效果很好的美容方子,都是祖上流传下来的。不过是穿过来就没一刻清闲过,才没空调制。 眼下空闲了,她便都做了出来。 第一份是洗面的。 用白及、白蔹、干胭脂等各十五克,铅粉九十克,共研细末,用鸡蛋清调和,用来洗面,会有效的清理面部污垢、油脂等,令肌肤达到美白红润等效果。 然后还有用白术、白芷、白茯苓、白芍、薏仁等加蜂蜜调成的面膜,以及轻粉、黄芩、防风、白芷、白附子蜂蜜等制成晚霜……当然了,还有秘制的美容食疗。总之,她这几日便使劲折腾,以发泄她心中的郁结之气。 就连文智山从镇上回来,说找到合适的铺子了,她都没心情去,把银子交给文智轩,让他帮着去看看算数。 直到这一日,文惜福说要给家里打家具,她才来了兴致,画了好多家具图纸。她将古代与现代的一些元素糅合在了一起,款式十分新颖,令文惜福如获至宝,整日躲在茅草棚里研究。 李建兰兴致不减,又画了很多服饰的样子,得到李春花和莫氏如痴如狂的迷恋与赞叹,她的心情才稍微好受了些。 可是,很快的,便有人来找她麻烦了。 这一日的午后,她正蹲在外头帮文惜福修整文智轩这两日砍下来的木头,便远远地看到张荷花在李香妹的陪同下,身后跟着一群人,浩浩荡荡地冲着公婆的帐篷而来。 人还未走近,那李香妹便扬声喊道,“文老爷在家吗?” 第120章 张荷花赖上文智轩 卧槽! 李建兰差点一头栽倒在地。 这庄稼人都是叫“大伯、叔、爷”之类的,只有那些地主官绅才被人称为老爷,她这么喊文惜福,是想笑死人不偿命吗? 李建兰闷笑不已,文惜福也被雷得浑身一个哆嗦,忙进草棚把文母请了出来。 那一帮人也来到了跟前。 脸上涂得五颜六色的、村里的媒婆何氏扭着腰肢上前,笑容谄媚,“恭喜文老爷,贺喜文老爷了,你们家最近真是吉星拱照,喜事是一件接一件咯!” 文母淡淡地接口道,“我们家和村里的哪户人家不都一样?天天坐家里没事做,我竟不知,喜从何来。” 那何氏听这语气不善,愣了愣,又忙拉过文母的手,笑容越发灿烂,“那是您谦虚了!你们文家在这水灾刚过没多久就能建大房子,在咱村里可是头一份,这不是大喜事么?另外啊,还有一件喜事从天而降呢!” 何氏语言动作太过浮夸,文母心生厌烦,用力地把手抽回,转过身冷声道,“大妹子有事不妨直说,我这会儿还得去煮茶水给那些建房子的人饮用呢。” 何氏碰了个软钉子,面上神色讪讪,李香妹使了个眼色,她才重新打起精神来,笑道,“文夫人,那是您心善。这建房子都只是出工钱,大家回家吃自己的,可你们家不但管饭,还招呼得样样周到。就拿这喝水来说,一般人都是直接给碗清水喝了事,哪里还有空给他们煮茶……” 拍了一长溜的马屁,文母只是敷衍地假意笑笑,并不接话。 何氏没辙,只好凑到她耳朵旁,神神秘秘的道,“您就不想知道,这另一件是什么大喜事么?” 文母直接转身走人,“对不住,我实在不得闲了。” “哎哎,文夫人,您别走啊!我这就说,这就说!”何氏忙把文母拽了回来,在她耳边嘀嘀咕咕说了一通。 “什么?!”文母惊得面无人色,下意识地冲李建兰望过去。 李建兰最近要美白要保养,是以她戴着大草帽,脸上蒙着丝巾,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,所有人都没注意到她。眼下顺着文母的目光望过去,也认不出她是谁,何氏便接着刚才那个话题说,“文夫人,这木已成舟,事到如今,只能是快速让他俩完婚,才能堵住众人之口啊!” 完婚? 一旁暗地里瞧热闹的李建兰只听清这个词,且隐约觉得,似乎事情与自己有关。 可她和文智轩不早完婚了吗? 李建兰心中惊异,便走至文母跟前。 便听见那何氏说,“李氏大老粗一个,且目不识丁,先休了她最好,等荷花过了门,大不了再把她纳为妾侍。” 文母一听,顿时就炸了,猛地一把将何氏推开,指着她的鼻子骂,“你这个老虔婆,我家里吃的穿的,大部分都是我这个媳妇挣钱买的,她不知道有多好,你竟说让她做妾?先不说张荷花是不是我老三救的,即便是,她也休想进我们文家的门!” 文智轩救了张荷花? 什么时候的事? 李建兰越听越糊涂,那何氏耐着性子道,“我说文夫人,这事儿已摆在眼前,您要是不做主,那势必要闹到里长跟前的。到时候大家脸上可都不好看了啊。您知道,里长可是最注重咱村的名声的。”满满都是威胁。 文母不说话了,双眼下意识地又朝李建兰看过来。 然而,一道藕色的身影挡住了她的视线。张荷花亭亭玉立地站在她面前,柔弱道,“大娘,当初文智……智轩哥哥救了我,也是好心,事后我也没有声张。可没想到,他救我时被王二看见了,这两日,这王二不知是魔障了还是怎的,将这件事情到处去说。我……我实在没法子了,大娘,我也不想这样委曲求全,可如果智轩哥哥不娶我,我是没活路了啊。”说着用帕子遮脸,“嘤嘤”地哭了起来。 “这……”文母心乱如麻,一时不知该说什么了。 李建兰算明白了。 敢情这女人在拿上次落水事件讹人呢! 那是她穿过来的第一日,就是被这张荷花耻笑、奚落,然后想撞她落水,张荷花自己差点被水淹死了,还是她救的。 当时文智轩也有下河,可她没让他碰张荷花。 眼下张荷花却突然来讹人,要么就是看中剃了胡须后变帅了的文智轩,想横刀夺爱;要么就是不知与哪个男人珠胎暗结,没办法了,想找文智轩当替死鬼。 真是好不要脸! 李建兰揭开面纱,笑容满面,脆生生地道,“娘,既然这样,咱还是去请里长来定夺吧。” 张荷花则怔怔地盯着李建兰瞧,心里妒忌得要死,帕子在她手中几乎绞了个碎。 李建兰的皮肤经过几日的慎重保养,变得白皙光滑了些,身形也变得比上次见她时又瘦了,不算胖,只能说略丰满。一双眼眸如湖水般清澈,加上她独特的聪慧、自信气质,跟这个小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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