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8章
,“我都要成亲了,殿下实在不必怀疑我。” 门外笃笃被敲响,春晓连忙去开门,青衣小厮们托着餐盘鱼贯而入,将菜盘摆在桌上,训练有素地摆筷,铺巾,屋内的香也换了一种燃,带着一点辛辣的香气迅速盖住原本清清淡淡的松香。 天然居是一间高档的私营楼子,春晓没有来过,只是听说过,专门接待权贵,与官府关系密切。 有一个名管事打扮的男子恭敬地跪在外面,问要不要公子陪侍一旁。 萧禹戈扫了她一眼,“不必。” 春晓揣着手,不敢先动筷子,她撩了撩眼皮,瞄了萧禹戈一眼,试探着道:“我听说,你也要成亲啦。” 她绞尽脑汁,挑了个两个人有共同话题的事来说:“王中丞家的嫡公子,我听过他的才名,很优秀的男子。听说,你们要在年底完婚?” 御史中丞王安,她老母亲的顶头上司。 “真好,我们都要成家了。我母亲说,女子成亲之后才算是真的长大,以后就能更加自由了。”春晓喋喋不休,她试图淡化自己和南藏月的阴差阳错。 “你不喝酒?”萧禹戈已经两杯下肚,指着春晓面前满满的一只杯子,“吃喝也堵不住你的嘴?” 春晓闭嘴,吃了一点菜,才喝酒。 萧禹戈没有吃菜,一杯接着一杯,不但自己喝,还要不断给春晓的杯子倒满,盯着她灌下去,若是不喝,便用那双??黑的眸子盯着她,盯得她头皮发麻,只能灌下去,呛得舌根发麻。 春晓舔了舔沾着酒液的唇,心道太女看起来心情不好的样子,应当不仅是她占了她的太女夫,多半是遇刺的事大有文章。 “殿下慢些喝,吃些菜,喝急了伤胃易醉。”春晓品出来了,这是时下有名的梨花白,用了蒸馏技术提取的高度酒,初尝有淡淡梨花香,后劲却极大。 萧禹戈打落她的手,“规矩点。”而后又给她满了一杯。 春晓无奈地喝完。她现在这个身体,虽然偶尔会去喝花酒,但是酒量并不算好,“殿下,再喝我就要醉啦,不能喝了。” 萧禹戈抬眸看她,雪肤花貌的女子伏在桌上,不过是灌了几杯黄汤,如今已面泛桃花,醉眼朦胧,抱着杯子不肯再接酒了,柔柔弱弱的,丝毫没有女子该有的硬朗。 萧禹戈面色不改,仿佛喝下去的不过是白水而已,她定定地凝视着她,忽然将酒壶塞到她手里,“喝光。” 春晓不知道太女殿下忽然抽得哪门子风,想着今天怕是要不醉不归了,无奈只能捏着鼻子将一壶的酒都灌下去。 但萧禹戈也没有都叫她喝光了,她喝了一半,便被她抽回去,饮尽了余液。 春晓醉醺醺地一头磕在桌面上,嗑痛了,又半清醒地抬头,摸一摸。 “你可是男扮女装?” 迷迷糊糊之间,低沉沙哑的女声飘入耳中,酥酥麻麻的,春晓眼皮都睁不开,听不清是谁在说话,是在与谁说话。 她感到自己被拎着,拖了两步,又被打横抱起来。 醉鬼被丢上床,便下意思找被子,将自己埋起来。 可却有人不让她盖被子,那人滚烫的指尖自她衣襟探入,拨开了衣衫,露出雪白的起伏。 过了一会,腰带也被扯掉,像是不甘心一样,那双手又颤抖着自她亵裤探入,抚过平坦的小腹,自下摸到了光洁的阴户,停顿许久,最后缓缓抽出。 春晓迷蒙之间,被摸出了些微意动,她熏熏然盯着那双凤眼,那与萧阑光又两分相似的高挑女子,情不自禁牵住了她的袖子,“萧郎。过来。” 萧禹戈像是被扎到一样,急忙缩回手,却一下没有抽回袖子。 她咬牙盯着那只握住她衣袖的手,白皙柔软,小巧纤柔,任谁也无法相信这是一双女人的手。 她也早已醉了,只是没有春晓那么厉害,萧禹戈喝酒不上脸,她扯不开衣袖,便顺势坐在床头,垂眸在烛火下打量那迷醉的女子。 她忽然伸手掐住了她的下颌,将她捏得红唇轻启,又以掌心盖住她的脸,压在手下,沉声道:“贺春晓,你分明是个投错胎的男子。你骗不了我。” 春晓听不懂她在说什么,闻到她掌中有酒香,便舔了舔,那手的主人迅速缩了手。 萧禹戈弃了床上翻滚的女人,回到桌上,又叫了两坛酒,闷头喝着。 ……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,日上叁竿,春晓是在萧禹戈的怀里醒来的,她的手还摸在太女殿下柔软的大胸上。 她醒后,宿醉的萧禹戈也缓缓睁开眼,正待揉揉额角,却不妨一张睡得红扑扑的小脸布满了视野,螓首蛾眉,黑发凌乱的女子瞪着一双清澈的眼,仰头看着她。 萧禹戈一怔,“贺春晓?” 随即太女殿下察觉自己胸前的不对,毫不犹豫一掌将她推开。 春晓儿倒霉地被推到床沿上,抱着自己乱七八糟的衣服,站在床下,“殿下推我做什么?” 萧禹戈的脸色难看极了,“你对孤做了什么?” “女子之间能做什么?”春晓纳闷,“不过是睡了一觉,殿下怎么像个男人一样……” “胡言乱语!” 萧禹戈从床上翻下来,敞开的衣襟露出柔韧结实的腰身,她迅速整理衣衫,拧着眉回忆昨夜发生了什么。 屋内有个梳妆台,春晓将自己的衣服穿好,又坐在镜子前将头发梳起来。 她打了个呵欠,决定待会回家再睡个回笼觉,宿醉的脑袋又晕又疼。 萧禹戈一言不发,整理完自己的衣袍,便抬步离开,开门前,忽然偏头,丢下一句:“国子监的假,孤昨日已给你销了,好好读书,不准旷课。” 春晓石化…… -- 女尊国的小纨绔(34) 天然居。 太女殿下落荒而逃,紧接着,衣冠不整的贺春晓飞奔而出。 不要误会,贺春晓不是追太女殿下,她是赶着去上学。 她美滋滋的半年婚假,被萧禹戈给毁了! 春晓欲哭无泪,今日不是休沐,萧禹戈昨天给她把假期销了,那她今天就得去上学。 国子监对迟到学子的处罚十分严苛,从小的来说,打扫庭院,从大的来说,体罚请家长,手段花样百出。 春晓紧赶慢赶,终于在钟声响起前踏入了学堂,一头歪倒在自己的课桌前,气喘如牛。 同学堂的女学子大多见怪不怪,一两个扭头看她一眼,便继续温书背书。 春晓从课桌下摸到了自己私藏的炒黄豆,寒碜地就着炒黄豆解决了早饭。 先生今日来得有些迟,今天的课教的是太学,下学前布置了一道策论题。 纨绔春晓自然不该懂破题,她绞尽脑汁,用蹩脚的小鸡爪字体,交了一篇拼凑的文章,然后垂头丧气地去食堂吃饭。 放学后正是黄昏,今天是个好天气,白日的日光很好,所以逢魔时刻的晚霞铺铺盖盖,占据了大半西边天空,像是烧红了的天宫,姹紫嫣红倒翻在建安城西方天幕,城楼行人皆浸在软昏的霞光中。 春晓先去书斋领了这个月的稿费,又被催着写下一卷。 在书斋待了一会,要离开时,掌柜又将她叫住了,“不知阙倩先生可有兴趣出本字帖?” 春晓微微愣住,她蒙着面巾,微微眯上双眸看向掌柜。 “先生的书稿所书字体,我平生从未见过,天骨遒美,如屈铁断金,笔法瘦硬而风姿绰约。不知是何人所创字体?以小的陋见,若是将此字体成帖推出,定能引起士林轰动。”林掌柜微微笑着,富态的脸上有一对酒窝,看起来和气极了。 春晓挑了挑眉,“林掌柜可能不了解我,名声与我而言,是拖累。” 她这一世只需要扮演一个被全城厌恶,拉满仇恨的纨绔女,这是她不能违背的人设。她只嫌自己的名声还不够臭,还不够招人讨厌,又怎么会想办法积攒好名气。 女掌柜微微惊愕,随手拱手:“先生不慕名利,云淡风轻,在下佩服。” 贺小七晃了晃装满银子的荷包,“林掌柜再见。” 潇洒离去。 她走过两道巷子,将面上的面巾摘下来,仰头看向愈来愈烈的火烧云,灿烂的天光落在她面颊上,落入那双眸中,却仿佛落在湖面,丝毫涟漪不起。 瘦金体是谢殷风偏爱的字体,他教她最多,她启蒙的书法字体只学了楷书一年,他便迫不及待教她硬金体,可她学得并不是很好,与他相差甚远。 后来,在上一世,折玉郎后期寻了很多字帖给她,她晚年便培养了一些老年人爱好打发时间,瘦金体也习得炉火纯青。 可到底,还是与记忆里那个青年,相差甚远。 他是真正的风骨文士,朗月入怀,字如其人。而她,不过照猫画虎罢了。 她站在屋檐下,望着远天,晃晃然,不知想了些什么,等到天边霞光褪了,仿佛从一场梦中惊醒,眼睫颤动,垂下了眼睛。 春晓盯着自己的手看了一会,笑了笑,抬脚朝贺家走。 还是继续打工吧。虽然在这些世界加起来的年纪,已经很老了,但是在现实世界,她还只是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啊,还有大好时光,还有大把日子要过。 等赚够了钱,春晓想,自己要辞职,要去世界各地旅游。 从前她觉得自己可以将这份工作做到老,可是现在又觉得,怕是混不到领退休金的那一天了。做快穿任务,说来挺累的,怪不得那些同学毕业后大半转行了。 摇散了脑中伤春悲秋的想法,春晓在巷口买了两块烧饼,叼在嘴里,揣一个怀里,翻墙回家。 因为贺春晓要结婚了,所以她的小院也重新装修了一番,如今粉墙黛瓦,焕然一新,一根杂草也没有。 未来的男主人在外头买了宅子,以后也不会跟着春晓住这小院,所以贺家只是稍加装修了这院子,并没有精心去添置家具,打理院花。 春晓的院子里种了一排葱蒜,她割了一把去厨房找厨娘婶婶,让她洗干净给自己下了碗面。 就着烧饼和葱油面,春晓吃得肚皮滚圆。 厨娘是个肤色黝黑的女人,高壮得像座铁塔,看起来十分不好接近,但春晓知道她是个温柔的人,因为就是她养大了自己,在自己伙夫爹爹死掉后,是厨娘将自己抚养长大。 “待我成婚后,婶婶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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