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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3章

提拔,而科举出仕,位列右相的柳觊绸便是这些学子的榜样,他们渴望成为下一个柳觊绸,实现从寒门到封侯拜相的转变,更渴望得到他的提携。 是以,时下称颂柳相的辞赋层出不穷。 其中,广为流传的一篇赋文里,他们形容柳觊绸,是凭风玉琢的皑皑云虚郎。 无法接受柳觊绸男子之身入仕,搅弄乾坤的女学子们,将他捧上了神性的地位,仿佛如此,便能够接受了。 而她们怎么会想到,这位皑皑云虚郎,幼时是怎样一个灰扑扑的丑小鸭。 柳觊绸刚被春晓捡回来的时候,又瘦又小,全身上下,脸上手上脚上,甚至头皮上,都长满了红红的冻疮,有的地方都破溃,流出了黄色的脓水。 彼时春晓从皇子府逃出来,身上还有些钱财,那些钱最后都花在了医馆里。 花了半年的时间,她才将这个脏兮兮的小花猫养得可以入眼。 小乞丐性格腼腆又沉默,他的腿被马踩断了,大半年都是躺在床上,睁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,看着春晓跑来跑去。 他没有名字,因为捡到他的地方,有一条柳堤,所以春晓给他起名叫阿柳。 阿柳是个女孩子,春晓一直是这么认为的,因为他是这么告诉她的。 他自有记忆以来,就在行乞为生,没有性别概念,时下人们称呼小乞丐,多是带有女意,所以他便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。事实上,他连男女的区别之处在哪都不知道。 阿柳没有春晓机灵聪明。她是个见机行事十分机智的小乞丐,而阿柳显然是个呆头呆脑的傻乞丐,捡到他之后,春晓便明白,为什么他能在富贵人聚集的建安城混成这样子。 他连话都说不全,一点风吹草动,就吓得往小角落里缩。 春晓养了大半年,才让他的胆子大一点。从一个怯弱的脏兮兮小乞丐,到一个会抿着嘴对她笑的小女孩,个中差距,令养崽的春晓儿十分有成就感。 在皇子府赚的钱都花完了,于是春晓隔叁差五会再出去乞讨,就这样要饭,养活了两小只。 童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,有时候她捡到好东西,还会给他送礼物。 阿柳的腿好一点,每天会拄着树枝在狗洞边,等她回家,还会用火将隔夜的饼子烘热,等她回家,就将热水和热饼给她吃,贤惠又可爱。 “这朵绢花好不好看?” 她变戏法一样从自己的身后,摸出了一朵粉嫩的绢花,摊开在脏兮兮的手心。 阿柳的眼睛又大又圆,不同于成年后的璀璨破碎,幼时的那双眼眸有如秋日湖光,温柔安静,潋滟蹁跹,悄悄的欢欣一览无遗。 他重重地点头,然后小春晓将粉色的绢花,插在了他的短发里。 小阿柳刚被捡回来的时候,头上也长了冻疮,为了方便治疗,所以春晓索性将他的头发都给剃掉了。小家伙没有什么美丑观念,给他剃头的时候很乖,春晓握着刀,他便乖乖将脑袋送过去,也不管是不是要割他的脑袋。 大半年过去,冻疮好了,阿柳的头顶也长出了浓密的短发,穿着小袍子,拄着一根树枝,有些不伦不类的。 短发是簪不住绢花的,所以阿柳一动不敢动,生怕将绢花碰掉了。 春晓捂着嘴大笑,伸手去掐他的脸,想要逗他走两步,但男孩胆战心惊地就是不动,还不赞同地将眉头颦了起来,无奈地看着她。 夏日的风卷过梧桐树簌簌作响,最后一片落叶砸下来,碰掉了他头上的绢花。 -- 女尊国的小纨绔(56) 幼年的柳觊绸,是个文文静静的小孩子,脸上冻疮的痕迹消去后,便露出了真实的面貌。 精致完美的骨相,如描似画的五官,鼻骨高窄,唇色薄红,眉眼精致凸出,虽样样完美无缺,但这样一张脸,那一分一厘组合起来,却莫名有一种,早夭感。 仿佛这张脸的主人,注定不得长久,英年早逝。 漂亮有余,但福气不足。 他对自己的美丑并没有概念,却会觉得春晓儿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小女孩,他在心里将她与春天的花骨朵,蝴蝶的翅膀,冬日的阳光,包子铺热腾腾的包子,贵人腰间闪闪发光的配饰相比。 春晓捡了他,却不打算一直养着他,她的人生轨迹是已经写好的一本书,而阿柳是一个没有任何桎梏的炮灰角色,他的人生在剧情之外,有着无限可能,而无限的可能仅限于,不能与她相交。 一根糖葫芦被她分开成两半,一半塞到了阿柳的手里,她道:“阿柳,我要送你去念书。宋先生的私塾,可以住宿,以后你可以在她的私塾读书。” 她攒了点钱,计划送阿柳去念书,如果阿柳刻苦一点,考上个功名,以后的日子不会差,若是他再有几分聪明和运道,中了举,得了进士,到时候外放做个小官,那才真是天高皇帝远的自由自在。 这是她为他谋划的前程。父母爱其子,则为之计深远,阿柳虽不是春晓的亲人,但她捡了他,又在他的身上付出了那么多沉没成本,便也希望他以后可以过得很快乐。 绑着一条高马尾的男孩茫然地看着她,“念书?” “读书可以明理,等你读书进学后,便没有人可以欺负你。而阿柳眼前的景色,也会和现在截然不同。”春晓的腮帮子塞着一只山楂,牙根有点酸,她的小腿在廊下晃着,“总是被关在院子里,阿柳也会很寂寞吧?” 小阿柳不知道什么是寂寞,他每日在家里等着春晓儿回来,只有满心期待与欢喜。 最后春晓拍了拍他的脑袋:“听我的,我总不会害你的。” 于是小阿柳被她送去了宋先生的私塾。 阿柳发现自己似乎被春晓抛弃了,跟着她身后,哭着跑着,最后跪着抱着她的腿。他什么也不懂,他睁开眼就是个小乞丐,没有任何人教他道理,他本是要被冻死在那个冬天,他的脑子里,记得的东西十分有限。 “为什么不要阿柳了,阿柳可以做你的奴隶,我会很有用,不要丢下我……” 小春晓无奈地扶额,不明白昨天说得好好的,怎么今天闹得这么难看。 小阿柳不能明白,昨天还在一起看星星,为什么以后就不许他回家了。 最后,春晓只能答应,每逢休沐,就来接他回去一起玩。 她冷着脸,凶巴巴地才把小男孩威慑住,将他交到了宋先生的手上。她的束??不能白交,所以这个私塾,他必须得上。 或许读书确实可以明理。 再次回家的阿柳要显得成熟许多,他主动地打水,做卫生,然后将自己带来的食物热好,给春晓吃。 他最后说:“贺家是大户人家,先生说,大户人家小姐身边的丫鬟,要会认字读书的。所以,等我念好书,我再来卖身。” 他眼睛红红地,看向她,又低垂着哀婉地,跪着求她等他长大,等他认完字来卖身。 春晓只能无奈地和他解释,自己给他规划的科举之路,好说歹说,也不知道他听进去多少。 最后为了哄他,她还给他取了个小字。 取自他那纤长浓密的燕睫,叫燕娘。 结果第二个月,回来的小阿柳,给她带来一个噩耗。 他兴奋得脸颊通红,告诉她,先生给他取了个名字,叫柳觊绸…… 后面的话春晓一个字都听不进去,只傻傻地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,漂亮又脆弱的面貌,耳中一阵阵血液流过的轰鸣,最后喃喃地念着这个名字。 亏她苦心为他谋划前程,想要他在剧情之外,过自由自在的日子。 可是全天下,只有他是最不自由的,柳觊绸是唯一被原着大纲写进去的男主名字,注定要追随穿越女,成为她后宫之一的男人。 短短的一下午,阿柳在身边羞涩又兴奋地忙活,春晓想了许多,最后将他赶走了。 柳觊绸是留给女主的男人,不应该和炮灰前身扯上关系,她们之间除了交恶没有别的选项。 …… 想着想着,梧桐叶翩翩落下,春晓将一包袱的小玩意,重新埋回地下。 这是她幼时和阿柳约定的时光盒子,约定十年后,再一起打开,看看那时候他们是怎样的光景。 算来,十年还差两个月,但她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,挖出来也就挖出来了吧。 春晓将土踩实,踏着落叶,熟练地翻墙,离开了这座荒了的小院落。 有时候,这破世界,真是充满了宿命的感觉。 春晓负着手,一头钻进赌坊,一掷千金,输了八万两银子,丢下一张欠条,施施然离开了。 离开了赌坊,她又钻进了一栋青楼。 不是改明成摘星楼的摘月楼,而是另一间从事皮肉生意花样更多的红绯院,莺莺燕燕被鸨爹带上来,春晓坐在上首,虚着眼睛挑选,鸨爹热情地介绍,都是鲜嫩雏儿。 春晓摆摆手,让她换一批活好的来,无所谓雏不雏儿。 春晓撑着脑袋,在那些古早小说里,原主通常是被一个烈性子的美男子推倒,撞破头被穿越的,而这种烈性子的男人去哪找呢?这些青楼男人,一个比一个温顺。 她的花酒喝到半夜,晕乎乎地被人带回了家中,迷迷糊糊中有人衣不解带照顾了她半宿。 她仿佛知道是谁,故意不配合,还用手推搡他,发酒疯。 那人却不恼,也不顾她一身酒气,攀上了床,丢下手中湿帕,含住了她的手指,亲亲热热去吻她的面颊,婉转求欢。 (小说+:『sа??jìμsんμщμ.νìρ(sanjiushuwu.vip)』) -- 女尊国的小纨绔(57) 第二天酒醒,她感觉自己被掏空。 而掏空她的人,像条蛇般缠上了她的腰,细腻柔软的面庞从她的脖颈,贴上了她的侧脸,吐气若兰呼唤她的名字。 春晓想要一脚将他踢下床,却没有力气。 这个男人,昨晚到底做了多少次,她完全记不清了。 他绝对磕了药!那种粉粉的小药丸,别以为她没发现,他梳妆台下面藏了好几瓶! “变态。”她磨牙。 “妻主说什么?”被子下的两人浑身赤裸,南藏月攀附着她,紧紧圈住她,身体滚烫热烈,床榻间似乎浸满了他身上甜蜜的气味。 “妻主欠的八万两银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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